同“大煞风景”。
郭末若《故事补遗二》:“三十未嫁,不近情理,如作为再醮亦无根据,且觉大煞风趣,因此我仍照原似未改。”
大煞风趣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与好事相对照。
大煞风景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众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义;
风用作人名意指容人之量、锐不可当、光明磊落之义;
趣用作人名意指乐观豁达、笑口常开、志向远大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