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杀一砺百”。
《周书·苏绰传》:“若有深奸巨猾,伤化败俗,悖乱人伦,不忠不孝,故为背道者,杀一利百,以清王化,重刑可也。”
杀一利百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杀一警百、杀一砺百
一用作人名意指心无旁骛、善始善终、认真之义;
利用作人名意指功成名就、尽如人意、吉祥如意;
百用作人名意指百折不挠、一丝不苟、专心致志、坚持不懈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