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木:竖木于地上。用具体事实来证明新的法令、制度一定要推行开来。多用于形容取信于民。
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,民怪之,莫敢徙……有一人行徒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”
立木南门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徙木为信
立用作人名意指自强自立、积极向上、立业。
木用作人名意指初心、善解人意之义;
南用作人名意指朝气、聪明、顺利、温暖、光彩;
门用作人名意指希望、大有可为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