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兄弟间因利害冲突而不和。
《史记淮南衡山列传》:“一尺布,尚可缝;一斗粟,尚可春;兄弟二人不兼容。”
斗粟尺布作主语、宾语、定语;比喻兄弟不和。
明·程登吉《幼学琼林》第二卷:“煮豆燃箕,谓其相害;斗粟尺布,讥其不容。”
尺布斗粟
斗用作人名意指精神、昂扬、奋勇之义;
粟用作人名意指缜密、严谨、谦逊之义;
尺用作人名意指细致入微、成熟稳重、认真之义;
布用作人名意指成熟稳重、谋略、抱负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