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自己改正错误,重新做人的出路。
《三国志魏志田豫传》:“豫悉见诸系囚,慰谕,开其自新之路,一时破械遣之。”
自新之路作宾语;用于书面语。
自用作人名意指自主、独立、勇敢、自立自强之义;
新用作人名意指推陈出新、有创造力、超越。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坚持、莫逆之交之义;
路用作人名意指冰雪聪明、才思敏捷、行成于思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