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:道义;得:得到;辞:推托。道义上不允许推辞。
唐·杜佑《通典》卷一百一:“震以王官司徒吏,皆先由州郡之贡,而后升在王廷,策名委质,列为帝臣,选任唯命,义不得辞。”
义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高尚、伟大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得用作人名意指独立、目标明确、聪明、出类拔萃之义;
辞用作人名意指口齿伶俐、聪明睿智、文才出众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