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够以钱财相托。指十分廉洁的人。
《孔丛子·陈士义》:“仁可与托孤,廉可以寄财者。”
廉可寄财作定语;用于为人。
廉用作人名意指清正廉明、光明磊落、公正之义;
可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美丽、称心如意;
寄用作人名意指刚正不阿、廉洁无私之义;
财用作人名意指富贵荣华、生财有道、富甲一方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