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提意见的人只要是善意的,即使提得不正确,也是无罪的。听取意见的人即使没有对方所提的缺点错误,也值得引以为戒。
《诗经大序》:“言之者无罪,闻之者足以戒。”
言者无罪,闻者足戒复句式;作主语、分句;用于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对待批评的态度,应该是言者无罪,闻者足戒,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。
言之无罪,闻之足戒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学识、聪明、讲诚信之义;
者用作人名意指能力强、有胆识、人才之义;
无用作人名意指自由自在、没有杂念、安宁之义;
闻用作人名意指名扬四海、才学、见多识广之义;
足用作人名意指财富、纯洁、精益求精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