诛:惩罚。指不问罪行,只根据其用心以认定罪状。也指揭穿动机的评论。
清李汝珍《镜花缘》第90回:“那时他虽满嘴只说未将剪子带来,其实只想以手代剪。这个‘撕’字乃诛心之论,如何不切!”
诛心之论偏正式;作宾语;指揭穿别人动机的批评和深刻的评论。
你那里晓得,那时他虽满嘴只说未将剪子带来,其实只想以手代剪。这个“撕”字乃诛心之论,如何不切!(清李汝珍《镜花缘》第九十回)
诛心之律
心用作人名意指忠心、爱心、核心、心思缜密之义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坚持、莫逆之交之义;
论用作人名意指有主见、有见地、有学问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