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言要而言之。概括地说,简单地说。
《天讨豕韦之裔〈普告汉人〉》:“要而论之,满人之人中国也,据其土地山河,窃棋子女玉帛……固古人所谓倒行逆施者矣。”
要而论之作分句;用于总结文章等。
要而论之,法者天下之公器也,变者天下之公理也。梁启超《论不变法之害》
要而言之、总而言之
要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响、豁达、前程之义;
而用作人名意指诚信、富有、充实之义;
论用作人名意指有主见、有见地、有学问之义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坚持、莫逆之交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