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:舍弃;逐:追求。古指丢弃农桑从事工商等其它事业。现比喻不抓根本环节,而只在枝节问题上下功夫。
《汉书食货志》:“弃本逐末,耕者不能半,奸邪不可禁,原起于钱。”
弃本逐末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、状语;指本末倒置。
清·无垢道人《八仙全传》第61回:“若皮毛未得,先学术数,便是弃本逐末。”
弃本求末
弃末返本
本用作人名意指初心、本心、委以重任之义;
末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专注、幸福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