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大的、主要的方面取得一致,而对某些小的、次要的问题可以各自保留不同的意见。
求大同,存小异复句式;作分句、宾语;指不因个别分歧而影响主要方面的求得。
求同存异
求用作人名意指有追求、有理想、坚持不懈之义;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众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义;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响、认可、赞同、团结;
存用作人名意指志向远大、自强自立;
小用作人名意指精致、秀气、伶俐。
异用作人名意指特别、出众、智慧、善于判断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