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才艺,争美妙。
汉·傅毅《舞赋》:“合场递进,按次而俟,埒材角妙,夸容乃理。”
埒材角妙作谓语;比才艺,争最妙。
明·杨慎《升庵诗话》第11卷:“譬之青裙白发之节妇,乃与靓妆袨服之宫娥,争妍取怜,埒 材角妙,不惟取笑旁观。”
材用作人名意指有能干、博学、出类拔萃之义;
妙用作人名意指聪敏、美好青春、卓而不群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