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。
《商君书画策》:“故以战去战,虽战可也。以杀去杀,虽杀可也。”
以杀止杀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盖闻以杀止杀,圣人之不得已。以暴易暴,悍夫之无所成。明刘基《拟连珠》
以战去战,以杀去杀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远见、耐心、志向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