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将奸佞小人当作廉洁公正的君子。
先秦孔子《论语阳货》:“子曰:‘恶紫之夺朱也,恶郑声之乱雅乐也,恶利口之覆邦家者。’”
以紫乱朱偏正式;作谓语;含贬义。
汉·应劭《风俗通·过誉》:“歙于飨中用延 为吏,以紫乱朱,大妨王命。”
善恶不分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远见、耐心、志向之义;
紫用作人名意指高贵、神秘、成熟、浪漫之义;
朱用作人名意指热忱、吉祥如意、顺风顺水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