竖:小子;二竖:指病魔;烈:暴。比喻疾病缠身。
《左传·成公十年》:“公疾病,求医于秦。秦伯使医缓为之。未至,公梦疾为二竖子,曰:‘彼良医也,惧伤我,焉逃之?’其一曰:‘居肓之上,膏之下,若我何?’”
二用作人名意指幸福、好事成双、家庭美满之义;
为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为、敢于承担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义;
烈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刚毅、勇猛、强悍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