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寸步也不让给别人。形容丝毫不肯让步、妥协。
清梁启超《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》:“盖西国政治之基础,在于民权,而民权之巩固由于国民竞争权利寸步不肯稍让,即以人人不拔一毫之心,以自利天下。
寸步不让作谓语、定语;形容丝毫不肯让步、妥协。
王朝闻《论凤姐》第16章:“在地主阶级内部斗争中,袭人往往委曲求全,凤 姐却寸步不让。”
毫不让步、寸土必争
步用作人名意指稳重、踏实、沉稳、坚毅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让用作人名意指不争不抢、淡泊、谦逊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