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以紫乱朱”。
明·刘基《官箴中》:“俾好作恶,以紫为朱。”
以紫为朱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坏人。
以紫乱朱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远见、耐心、志向之义;
紫用作人名意指高贵、神秘、成熟、浪漫之义;
为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为、敢于承担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义;
朱用作人名意指热忱、吉祥如意、顺风顺水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