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极端秘密,不能让第三者知道。
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四回:“这话可法不传六耳。”
法不传六耳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口语。
佛门有句话,法不传六耳。大师父总该知道。《花城》1981年第4期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严明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传用作人名意指有才、专心致志、继承之义;
六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收获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