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:细目;凡:概略。《春秋》的一种笔法,一件事在文中重复出现,对前者详加说明,后者概略叙述。
《公羊传·僖公五年》:“秋八月,诸侯盟于首戴。诸侯何以不序?一事而再见者,前目而后凡也。”
前目后凡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作文著书等。
起例发凡
前用作人名意指积极进取、勇往直前之义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负、有志向、目光长远之义;
后用作人名意指高贵、霸气正义、有学问之义;
凡用作人名意指踏实、平常心、礼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