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:显然的区别。区分的清清楚楚,完全不一样。
《朱子语类》卷二十:“若不先见得此仁,则心术上言仁,与事物上言仁,判然不同了。”
迥然不同、截然不同、截然有异
然用作人名意指明理、诚信、光彩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响、认可、赞同、团结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