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曹松 朝代:唐
垂白商于原下住,儿孙共死一身忙。
木弓未得长离手,犹与官家射麝香。
诗人垂暮之年,住在郊外的原下,儿孙们相继去世,他一生忙碌。虽然木弓未能长久离手,但仍然为官家射杀麝香等猎物,体现了老人的勤劳和善良。
这首诗表达了诗人暮年的孤独和凄凉,同时也体现了老人的坚韧和勤劳。通过描写老人使用木弓的细节,展示了老人的生命力和勤劳,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。
诗中的“商”字适合用来给男孩取名,寓意深远、稳重、有担当。“原”字适合给女孩取名,清新自然、有诗意。“住”字适合给中性或男孩取名,有安稳、踏实之意。
垂 白 商 未 官 香
垂白 白商 商于 于原 一身 身忙 弓未 未得 得长 与官 官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