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萧德祥 朝代:元
朱邦杰,李琼梅,把梅香杀死了,共私淫。
诬赖它兄弟,在牢中囚禁。
谋夫杀叔罪作轻,你两个合偿它命,你两个合偿它命。
邦 杰 琼 梅 香 在 中 轻 命
朱邦 邦杰 兄弟 作轻
琼梅 梅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