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 朝代:唐
昔公去此,福成以毁。
今公重还,福成復完。
民安军治,亦如此寺。
(见《刘宾客文集》卷四《成都府新修福成寺记》)。
昔 福 重 民 安 军 治 亦 如 见 宾 客 文 集 卷 府 新 记
今公 公重 重还 民安 安军 军治 亦如 宾客 客文 文集 卷四 都府 府新 新修 修福
民安 亦如 新修 修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