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实行其事是密不可分的
明·王守仁《传习录》上卷:“只是个冥行妄作,所以必说个知,方才行得……某今说个知行合一,正是对病的药。”
知行合一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熊召政《张居正》第一卷第19回:“若我俩联合起来,才叫知行合一。”
知用作人名意指有学问、独到见解、聪明、友善之义;
行用作人名意指专长、坚强、严于律己之义;
合用作人名意指杰出、美好之义;
一用作人名意指心无旁骛、善始善终、认真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