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鐘鳴漏盡”。《文选·鲍照<放歌行>》“鍾鳴猶未歸”李善注引汉崔寔《正论》:“永寧詔曰:‘鍾鳴漏盡,洛陽城中不得有行者。’”《魏书·游明根传》:“臣桑榆之年,鍾鳴漏盡。”《隋书·柳彧传》:“其人年垂八十,鍾鳴漏盡。”
锺用作人名意指有始有终、精诚团结、吉祥之义;
鸣用作人名意指杰出、优秀、闻名、光明、明亮之义;
尽用作人名意指拼搏、努力、做到最好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