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:称丈夫的父亲。比喻双方争执,各说自己有理
鲁彦《西安印象》:“议论纷纷,莫衷一是,然又引经据典,公有公理,婆有婆理。”
公有公理,婆有婆理作宾语、定语、分句;指双方争执不下。
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
公用作人名意指为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义;
有用作人名意指礼貌、才智、富足之义;
理用作人名意指明事理、有条理、弘毅宽厚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