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遵循预兆行事。
《史记·田敬仲完世家论》:“田乞及常所以比犯二君,之齐国之政,非必事势之渐然也,盖若遵厌兆祥云。”
遵厌兆祥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遵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守法、堂堂正正之义;
兆用作人名意指财富、祥瑞、基业;
祥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祥和、祥瑞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