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弃本逐末”。
清·恽敬《答邓鹿耕书》:“惟小人弃本求末,不务修德,止求吉葬。”
弃本求末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、状语;指本末倒置。
舍本求末、弃本逐末
弃末返本
本用作人名意指初心、本心、委以重任之义;
求用作人名意指有追求、有理想、坚持不懈之义;
末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专注、幸福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