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留名声于身后。
元·马致远《汉宫秋》第四折:“见被你冷落了潇湘暮景,更打动我边塞离情。还说甚雁过留声,那堪更瑶阶夜永,嫌杀月儿明!”
我也闹了一辈子,人过留名,~,算是这么件事。老弟,你瞧着行得行不得?★清·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三十二回
雁用作人名意指谦和、发挥才能、施展抱负之义;
过用作人名意指出众超群、冰雪聪明之义;
留用作人名意指接受能力强、聪明、才多识广之义;
声用作人名意指声誉、有口皆碑、成就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