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乐府诗集·相和歌辞七·君子行》:“君子防未然,不处嫌疑间。瓜田不纳履,李下不整冠”。谓在李树下不整帽子,以避免偷李的嫌疑。后以“正冠李下”比喻做容易引起怀疑的事。
《乐府诗集·相和歌辞七·君子行》:“君子防未然,不处嫌疑间。瓜田不纳履,李下不整冠。”
正冠李下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下官不能避溺山隅,而正冠李下,既贻疵辱,方致徽绳。《梁书·王僧孺传》
正冠纳履、整冠纳履
正用作人名意指为人光明磊落、心怀宽广、善良之义;
冠用作人名意指举世无双、超凡脱俗、文质彬彬之义;
李用作人名意指成果、成就、功绩之义;
下用作人名意指谦虚、不耻下问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