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以礼乐教化人民,达到“政简刑清”的统治效果。旧时常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。
《吕氏春秋·察贤》:“宓子贱治单父,弹鸣琴,身不下堂,而单父治。”
鸣琴而治作谓语、定语;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。
鸣用作人名意指杰出、优秀、闻名、光明、明亮之义;
琴用作人名意指美丽、杰出、才华横溢、能力突出之义;
而用作人名意指诚信、富有、充实之义;
治用作人名意指才能、专研、足智多谋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