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言姹紫嫣红。
《渚山堂词话》卷二引元·白朴《玉耳坠金环》曲:“肯羡狂蜂殢蝶,艳紫妖红。”
艳紫妖红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艳紫妖红尘俗病,论风流让与琼琼。元·张可久《普天乐·赠白玉梅》曲
艳用作人名意指国色天香、楚楚动人。
紫用作人名意指高贵、神秘、成熟、浪漫之义;
红用作人名意指成功、祥瑞、成就辉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