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弃短就长。
清·李宝嘉《文明小史》第51回:“因此制台想派一个人到外国调查调查有什么新法子,回来教给这些工匠等,他们好弃短用长。”
弃短用长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选择。
弃短取长
用用作人名意指专心一意、勤奋刻苦之义;
长用作人名意指位高权重、才华横溢、多才多艺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