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较细小出入;争竞谁上谁下。
宋·黄庭坚《书寄祝有道》:“人家兄弟无不义者,盖因娶妇入门,异姓相聚,争长竞短,渐渍日闻,以至背戾,分门割户。”
争长竞短作谓语、定语、宾语;用于处事。
只因刘璞病势愈重,恐防不妥,单要哄媳妇到了家里,便是买卖了。故此将错就错,更不争长竞短。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第八卷
争长争短、争长论短、争短论长
争用作人名意指坚持到底、有原则、有想法之义;
长用作人名意指位高权重、才华横溢、多才多艺之义;
竞用作人名意指精明能干、刚正爽利、谨慎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