〖释义〗生:让人活;死:处死;予:给予;夺:剥夺。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、赏罚大权。
《韩非子三守》:“使杀生之机,予夺之要在大臣,如是者侵。”《荀子王制》:“故丧祭、朝聘、师旅一也。贵贱、杀生、与夺一也。”
生死予夺作定语、宾语;指统治者的大权。
今王沈等乃处常伯之位,握生死予夺于中,势倾海内。(《晋书刘聪传》)
杀生予夺、生杀予夺
生用作人名意指财源广进、蒸蒸日上、兴盛之义;
予用作人名意指恩惠、杰出、名誉之义;
夺用作人名意指霸气、豪迈、上进、进取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