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人:旧指道德低下或行为不正派的人。指人格卑下的人取得权势。
南朝·宋·何承天《为谢晦檄京邑》:“若使小人得志,君子道消。”
小人得志作谓语、宾语;指奸邪的人得到重用。
至于内里这位宝小姐,真正是小人得志,弄得个气焰熏天。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三十八回
奸人得志、瓦釜雷鸣
怀才不遇
小用作人名意指精致、秀气、伶俐。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声名远播、人才之义;
得用作人名意指独立、目标明确、聪明、出类拔萃之义;
志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负、有理想、有志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