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坏兴致的意思
唐·李商隐《杂纂》把“花间喝道”、“月下把火”等列为“杀风景”的事情。
大杀风景作谓语、定语;指不合时宜。
我们正在郊外烤肉,突然下起雨来,真是大杀风景。
大煞风景
兴致勃勃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众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义;
风用作人名意指容人之量、锐不可当、光明磊落之义;
景用作人名意指如意吉祥、推崇备至、前程似锦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