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新申明号令。说明贤明君主应当取信于民。
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上》:“居数月,有警,击鼓而民不赴。乃更令明号而民信之。”
更令明号作谓语、宾语;指贤明君主应当取信于民。
更用作人名意指发生改变日新月异、更上一层楼之义;
令用作人名意指权威、矫健、尊贵、刚强之义;
明用作人名意指明理、明智、睿智。
号用作人名意指权威、特别、卓尔不群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