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见所未见”。
汉·扬雄《法言·渊骞》:“七十子之于仲尼也,日闻所不闻,见所不见,文章亦不足为矣。”
见所不见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人或事物等。
见所未见
见用作人名意指明智、知识广阔、敏锐之义;
所用作人名意指适应性强、壮志、美满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