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食不甘味”。
唐·白居易《初授给遗献书》:“臣所以授官已来,仅将十日;食不知味,寝不遑安;唯思粉身,以答殊宠,但未获粉身之所耳。”
食不知味作定语、状语;用于处事。
食不遑味、食不终味、食不甘味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知用作人名意指有学问、独到见解、聪明、友善之义;
味用作人名意指乐观、开朗、幽默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