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小皆不超越。《国语·周语下》:“物得其常曰樂極,極之所集曰聲,聲應相保曰和,細大不踰曰平。”
细用作人名意指考虑周密、认真细致、小巧、精致之义;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众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