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悬河注火”。
清·陈天华《中国革命史论》第二章第二节:“扫荡无余,犹悬河以泻火。”
悬河泻火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比喻句。
悬河注火
河用作人名意指太平、浩大、壮阔之义;
火用作人名意指光明、勇猛、坚毅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