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历:清楚、分明。指事物和景象清清楚楚地展现在眼前。
明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:“一座青州城正临在北窗之下,见州里人家,历历在目。”
历历在目偏正式;作谓语、补语;用于对往事的回忆。
李老师冒雨给我补课的情景,至今依然历历在目。
一清二楚、历历可数、念念不忘、记忆犹新
漆黑一团、昏天黑地、模模糊糊
历用作人名意指分明、头脑清晰、聪明之义;
在用作人名意指果断、活力十足、青春永驻之义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负、有志向、目光长远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