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遗忘弃置世俗之事。
《晋书·阮籍传》:“籍闻步兵厨营人善酿,有贮酒三百斛,乃求为步兵校尉。遗落世事,虽去佐职,恒游府内,朝宴必与焉。”
遗落世事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顷观《松林 文献》,称其遗落世事,晨夕一编,行不识路,坐不知寒暑。清·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卷九
落用作人名意指豁达、洒脱、雍容闲雅之义;
世用作人名意指专心致志、德才兼备、福多寿高;
事用作人名意指谋略、功绩、有内涵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