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鲜艳耀眼。同“光彩夺目”。
明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八:“玉台翠树,光采夺目。”
光采夺目作谓语、定语;形容颜色鲜艳耀眼。
光彩夺目
光用作人名意指荣耀、青春、阳光有活力之义;
采用作人名意指风采、风度、谦虚之义;
夺用作人名意指霸气、豪迈、上进、进取之义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负、有志向、目光长远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