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:原封不动。形容粗暴地抢夺
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16章:“原先本打算田三厅直接办理的,梁寒操生吞活夺的抢夫,乃超和鹿地便只以顾问的名义留下。”
生吞活夺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用于处事。
生用作人名意指财源广进、蒸蒸日上、兴盛之义;
活用作人名意指活泼、生气、机灵之义;
夺用作人名意指霸气、豪迈、上进、进取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