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言乌合之众。
三国·魏·曹冏《六代论》:“故汉祖奋三尺之剑,驱乌集之众,五年之中而成帝业。”
乌集之众作主语、宾语;指杂乱的一群人。
晋·陈寿《三国志·吴志·虞 翻传》:“明府用乌集之众,驱散附之士。”
乌合之众、乌合之卒
精锐之师
乌用作人名意指珍惜时间之义;
集用作人名意指功成名就、团结、互助之义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坚持、莫逆之交之义;
众用作人名意指才华、团结一致、品格高尚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