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的政策与措施,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指针。
蔡东藩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38回:“颇欲展施抱负,造成一法制国,所以一经就任,便草就大政方针宣言书,拟向国会宣布。”
大政方针作主语、宾语;指重大决策。
颇欲展施抱负,造成一法治国,所以一经就任,便草就大政方针宣言书,拟向国会宣布。(蔡东藩、许廑父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三十八回)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众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义;
政用作人名意指正义、高尚、稳重之义;
方用作人名意指刚正不阿、心怀大志、才学之义;
针用作人名意指锋利、犀利、深刻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