檄:讨敌文书;定:平定。比喻不待出兵,只要用一纸文书,就可以降服敌方,安定局势。
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今大王举而东,三秦可传檄而定也。”
传檄而定作谓语;指不战而胜。
获操则威震天下,中原虽广,可传檄而定。(明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四十一回)
传檄可定
传用作人名意指有才、专心致志、继承之义;
而用作人名意指诚信、富有、充实之义;
定用作人名意指安静、稳定、舒适、吉祥之义;